第十四届“世纪杯”辩论赛哲社院代表队止步八强

    

    2015年4月25日,由兰州大学学生会联合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举办的第十四届“世纪杯”辩论赛八进四小组赛于下午14:30在天山堂A505拉开帷幕。特邀校团委朱杰老师、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梁坤老师、教育学院的黄瑜老师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张瑶和大气科学学院的吴子豪担任本场辩论赛评委。此次小组赛由哲学社会学院对阵文学院,文学院辩队与哲学社会学院辩队分别为正反方,就“广告是否有利于大众消费”展开激烈辩论。

首先是立论陈词环节,正方一辩分析了广告的狭义与广义概念,接着说明了广告的优点:广告作为一种宣传手段能够指导大众消费,同时可以提供丰富的产品信息以缩短寻找商品的时间,拓宽消费者的选择面。我院作为反方首先在广告的传播信息作用上与文学院达成共识。接着提出:广告诞生于商家,必定会在保护商家利益上具有更强的倾向,从而导致广告运营的攀比现象出现,继而产生畸形夸大的广告,蒙蔽消费者、给予错误的消费导向、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观点。在随后的攻辩环节,我院三辩针对正方之前所举事例进行提问,步步逼紧,致使正方逻辑出现漏洞,提出“存在即合理” 的观点比赛进行至总结陈词阶段,我院四辩环环相扣的的陈词和生动的演说风格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比赛的最后,大气科学学院评委吴子豪对辩论赛进行了精彩点评。吴子豪指出了正反双方的优点及不足,随后主席刘馨蕊宣布获胜方为文学院代表队。

    本场比赛结束,哲社辩队虽止步八强,但哲社辩手的严密逻辑、翩翩风采令人折服。相信在后续的训练中他们会更加成熟自信,成长为一支所向披靡的队伍。 (通讯员:周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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