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页头logo

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哲学社会学院各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团委各中心、学生会各部门、各社团:

2019年,我院各团学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推动发展,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院团委决定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具体要求见附件1。(注意: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依据团支部考核结果确定,待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相关团支部进行申报。)

(二)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具体要求为: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满一年、目前在任且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学生团干部。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青年的要求,积极认真参与青年大学习,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宣讲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递青春正能量。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团学工作有思路、有创新,工作突出。

三、评选名额及分配情况

各类奖项由团委、学生会、各团支部、社团分别评选,各团支部各类奖项至多上报一人。

奖项名称

团委

学生会

本科生团支部

研究生团支部

社团

校级优干

3

2

3

2

1

校级优团

6

6

4

4

2

院级优干

5

5

3

3

2

院级优团

6

6

4

4

2

四、具体申报流程

(一)各类校级奖项都应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不得个人提交。各单位于4月12日前确定上报名单,并将名单发送至zszuzhibu2014@126.com,待名额经公示确定后,获奖个人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本科生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流程:资助申请-2019年度“五四评优”批次-对应项目名称-线上填写申报表-以附件形式上传“主要事迹材料”),主要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5.

2.研究生团员:个人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见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上交至zszuzhibu2014@126.com

3所有获得校级奖项同学的请填写各奖项汇总表(附件4),并由个人发送至zszuzhibu2014@126.com

(二)各类院级奖项都应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并提交院级奖项申请表(见附件3),不得个人提交。并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szuzhibu2014@126.com

附件一:评选标准.docx

附件二:研究生评优表彰申请表.docx

附件三:院级奖项申请表.doc

附件四:奖项汇总表.docx

附件五:事迹材料说明.docx

 哲学社会学院团委

2020年4月10日


地址: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3710 传 真:0931-8913710 电子邮箱:zhexx@lzu.edu.cn

事业单位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陇ICP备10000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