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 评优奖励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我校“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创建积极向上的先进集体,使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荣誉称号分为集体荣誉称号和个人荣誉称号。
(一)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二)个人荣誉称号: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风尚奖、优秀毕业生。
集体荣誉评选
一、 先进班集体
(一)申报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班委会和团支部,班、团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学生学习风气浓厚。
3.全班同学团结友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4.全班同学能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6.全班同学自觉保持环境和个人清洁卫生。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5%。
备注:先进班级体在2017-2018年度“十佳百优”班级中选择,有意向的班级请将材料交至313。
二、 文明宿舍按照《兰州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奖励办法》进行评选。文明宿舍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宿舍总数的10%。
备注:该奖项由生活部负责,请有意向的宿舍向生活部提交材料。
个人荣誉的评选
1、参加学校个人荣誉评选的学生应首先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2、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在校试读者。
(四)拖欠学费者(个人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除外)。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
二、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一)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二)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三、 优秀学生干部
(一)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无挂科现象。
(二)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学生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 文明风尚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过审核 ,可获得文明风尚奖荣誉称号:
(一)敢于与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表现突出。
(二)在突发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表现突出。
(三)面对逆境,自立自强,表现突出,已产生较强社会影响。
(四)其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文明风尚奖荣誉称号根据条件评选。
五、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授予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优秀毕业生的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10%。
其他奖项由个人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并填写表格。
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名额 | 名额分配 | 评选单位 | 备注 |
1 | 优秀学生干部 | 14人 | 团委学生会:7人 | 团委学生会评选 | 包括校学生组织的干部,班级干部限每班推荐1名 |
班级:6人(每班一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
党支部:1人 | 个人申报、学工组评选 | ||||
2 | 学生标兵 | 31人 | 18级:12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具体要求见上文 |
17级:11人(每班限报6人) | |||||
16级:8人 | |||||
3 | 优秀学生标兵 | 10人 | 18级:4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只能从学生标兵中评选 |
17级:4人 | |||||
16级:2人 | |||||
4 | 一等奖学金 | 9人 | 18级:4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各科成绩(必修、选修)不能有未及格科目 |
17级:3人(每班限报2人) | |||||
16级:2人 | |||||
5 | 二等奖学金 | 25人 | 18级:10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各科成绩(必修、选修)不能有未及格科 |
17级:9人(每班限报5人) | |||||
16级:6人 | |||||
6 | 三等奖学金 | 37人 | 18级:12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各科成绩(必修、选修)不能有未及格科 |
17级:15人(每班限报8人) | |||||
16级:10人 | |||||
7 | 先进班集体 | 全院1个 | 班级申报,学工组评选 | 必须为18-19年度十佳百优班级 | |
8 | 文明宿舍 | 全院6个 | 学工组评选 | 由生活部评选推荐,无需个人申报 | |
9 | 优秀毕业生 | 全院9个 | 限2016级本科生,每班5人 | 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工组评选 | 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 |
10 | 文明风尚奖 | 全院一名(可空缺) | 个人申报、学工组评选 | 要求见上文 |
注:1.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晚上10时前将材料发至kongzj@lzu.edu.cn ,逾期不收。
2.所有涉及班级推荐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涉及党支部的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
3.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获奖证书复印证书内页);
4.申请文明风尚奖学生需提交申请书、个人事迹和证明材料。
5. 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的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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