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哲学社会学院各位老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9]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日程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3名。具体分配方式参照《哲学社会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材料提交阶段(9月20日上午12:00前)

  材料应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正式成绩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科研情况佐证;
     (4)外语成绩单。

 (三)答辩阶段

      申请材料审核合格方可具有答辩资格。请具有答辩资格的同学提前20分钟到学院办公室抽签确定答辩顺序。答辩同学须根据细则要求准备5分钟答辩ppt。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齐云楼349会议室

(四)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日程安排

    (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9月20日)

研二、研三各年级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班长和学生代表(非学生干部)共同参与,成员一般5人;以上各小组成员名单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并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学工组。

    (二)材料提交阶段(9月23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评定细则要求向各班评议小组提交有效参评材料,截止日期:9月23日上午12:00前。

   (三)评定阶段(9月23日—10月9日)

1.导师打分:导师根据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对所带二、三年级研究生表现进行打分,提交截止日期:9月29日上午12:00前。

2.班级评选:由班级评议小组核算参评研究生学业成绩,收集并核实科研成果、日常表现等参评材料,根据细则要求统计得分,并根据最终得分在本班内进行排名排序后上报学院审核,截止日期9月30日上午12:00前。

3.学院评选:学院对学业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初选名单。

(四)学院公示阶段(10月9日完成)

学院对学业奖学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哲学社会学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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