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

哲学社会学院各团支部、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社团:

2019年,我院各团学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推动发展,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院团委决定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具体要求见附件1。(注意,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已经推选完毕,请相关团支部与学工网申请并填写汇总表,流程见下。团支部申请集体荣誉时,请团支部书记与班长共同组织【系统暂时只支持班长申请】)

(二)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具体要求为: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满一年、目前在任且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学生团干部。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青年的要求,认真参与青年大学习,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宣讲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递青春正能量。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团学工作有思路、有创新,工作突出。

三、各类奖项名额分配表

各类奖项由团委学生会、各团支部、研究生会、社团分别评选,其中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每院仅有一个名额,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为专职团干。

评优项目

团委

学生会

研究生会

团支部

社团

校级优秀团干

2

2

1

1

1

校级优秀团员

3

2

2

4

1

院级优秀团干

4

4

2

2

1

院级优秀团员

7

7

4

4

1

四、具体申报流程

1.关于申报哲学社会学院院级优秀学生团干部、哲学社会学院院级优秀共青团员的流程,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于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fankg@lzu.edu.cn。

2.研究生、团干部等不能使用学工系统的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专职团干部,研究生团员、团组织请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附件3),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iar@lzu.edu.cn。

3.关于申报所有校级奖项的流程,本科生团员请通过“兰州大学学工系统”(截至申报时间为4月18日中午12:00点前)进行申报(流程:奖优助补评选管理-常规评优-2019年五四评优批次-对应奖项)。

4.所有申报校级奖项的请填写各奖项汇总表(附件4),本科生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ankg@lzu.edu.cn,研究生及专职团干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ar@lzu.edu.cn。

  附件1: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doc

  附件2: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doc

  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哲学社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3: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研究生、专职团干申请表.doc

  附件4: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校级各奖项汇总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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