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社院榆中校区学生党支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暨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大会

2015年12月8日,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榆中校区学生党支部在天山堂举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暨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的会议。会议由本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李树蕾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杜党军,辅导员鲁祥宇以及学院榆中全体学生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由主持人李树蕾介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与与会者一起研究学习。接着,与会各学生党员分别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自我评批,在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后,党支部其他学生党员对其评议。最后,由参与会议的学院党支部副书记杜党军老师讲话并指出在将来我院本科生党支部应该努力的方向。杜老师强调,我们作为学生党员要真真切切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学院以及班级活动中发挥正能量;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不断加强自己的人格修养,从不同的角度塑造人格魅力。其次,要有纪律观念,牢记党的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真正的把自律意识树立起来。

通过此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活动,使我院学生党员将廉洁自律意识不仅刻印在心更是落实在行。而此次民主评议大会,使学生党员们充分认识到别人的优点和自身的不足,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更好地在实际学习中作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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